2023年上半年南充市南部縣事業(yè)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
2023年上半年南充市南部縣事業(yè)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
《2023年上半年南充市南部縣事業(yè)單位招聘考試公告(142名)》已于2023年3月7日發(fā)布,本次南充南部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142名,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:
(一)招聘對象和范圍
面向全國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(yè)證的高校畢業(yè)生(學歷、學位含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、學位),并完全符合《南部縣事業(yè)單位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》(以下簡稱《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》,詳見附件1)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。其中,2023年畢業(yè)的報考者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實際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等相關證書,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(xù)。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并實際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(yè)證等證書。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,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,責任自負。
報名時南部縣域內在編工作人員和服務期未滿3年的特崗教師,不屬南部縣本次招聘對象范圍。
(二)基本條件
1、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
(1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擁護中國共產黨,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,愛崗敬業(yè),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強。
(2)身體健康,體檢合格,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。
(3)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(詳見附件1《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》)。其中,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,應與報考崗位的“學位”資格要求相符;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(yè)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(yè)名稱(不含輔修專業(yè)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),應與報考崗位的“學歷(學位)”和“專業(yè)條件”兩欄表述分別完全一致。
報考條件不符者請勿報考,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。
(4)委培、定向畢業(yè)生,須征得原委培、定向單位同意。
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:2023年上半年南充市南部縣事業(yè)單位招聘職位表
2023年上半年南充市南部縣事業(yè)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|
報名時間:2023年3月14日9∶00至2023年3月17日18∶00 筆試時間:擬定于2023年4月9日舉行(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《準考證》) 考試科目:《綜合知識》、《衛(wèi)生公共基礎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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